原文如下:



《金華市區光伏發展補貼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一、 出臺背景
2020年,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宣布我國力爭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的目標與努力爭取于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愿景。為保障雙碳目標達成,國家出臺一系列政策。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21年10月26日,《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發布,《通知》指出,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年初,省委、省政府印發《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去年底,我市制定《金華市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
自2018年國家光伏扶持政策退坡以來,我市光伏發展工作受到較大影響。且我市日照條件不是很好,屬于三類地區,同山東等省份相比,光伏發電收益相差0.1-0.2元/千瓦時。
光伏產業是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省定目標,金華市十四五期間需新增光伏裝機100萬千瓦,市區任務為20萬千瓦。2022年省政府提出要“進一步加快光伏發展力度”,下達我市年度任務從20萬千瓦增加至35萬千瓦,市區任務也相應增加至每年6萬千瓦。但2021年,市區新增光伏發電裝機約4萬千瓦,離目標差距較遠。2022年2月7日,經市委常委會第234次會議決策,要求我委制定出臺《金華市區光伏發展補貼實施辦法》。為鼓勵發展我市光伏項目,圓滿完成省定目標任務和市委決策要求,增加綠電供給,市發改委牽頭研究出臺扶持政策,適當彌補地區光伏發電差距,從而激發我市發展光伏項目的熱情。
二、主要內容
《實施辦法》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要求,推動光伏產業發展,明確金華市區光伏發展補貼政策各項內容,共分4部分11條。
第一部分 補貼內容
明確補貼產品、補貼對象、補貼標準和補貼時間。
(一)補貼產品
在市區范圍投資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二)補貼對象
在金華市區投資興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投資方。
(三)補貼標準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發電量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0.10元/千瓦時,補貼時間為3年(自建成并網次月起,連續計算36個月),一年發放一次。
第二部分 補貼撥付程序
明確補貼撥付程序以及部門工作職責。
(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享受補貼電量由國網金華供電公司負責統計,區級發改部門進行核實確認后于次年3月底前,向市發改委提出補助申請。
(二)市發改委組織對區級上報的申請進行審核,并將核準結果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程序撥付補貼資金。
(三)補貼資金按市、區財政體制承擔,由區級部門負責按年度一次性發放。
(四)市級部門將適時對補貼對象開展抽查。
第三部分 其它事項
明確辦法起執時間和適用范圍。
1、本辦法自2022年度起適用,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實施期間如遇國家(省)政策有調整,按上級政策要求實施。
2、所有同級專項資金補助按照不重復原則進行。
3、各縣(市)投資建設同類項目的,可參照本辦法進行補貼。
第四部分 參考文件依據
1. 《浙江省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
三、亮點特色
2022年-2025年,市區預計年新增分布式光伏6萬千瓦,年新增光伏發電6000萬千瓦時,按0.1元/千瓦時補貼,補貼時間三年,共需補貼7200萬元。按發展期4年+補貼期3年共7年測算,平均每年1028萬元。按市區財政體制分擔(婺城、金華開發區5:5,金東3:7),市級財政需承擔約3300萬元,平均每年471萬元;區級財政承擔約3900萬元,平均每年700萬元。政策期內可新增光伏發電6億千瓦時,新增產值2.5億元,減少碳排放747萬噸。全周期(25年)可新增發電56億千瓦時,新增產值23.3億元,可減少碳排放6972萬噸。
四、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金華市發展 和改革委員
原標題:新補貼來了:0.10元/KWh 連補三年!又一地區印發光伏發展補貼實施辦法!